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935号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12/4 10:49: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935号

  鉴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已认可阿根廷南纬42度以南地区及北帕塔贡尼亚B地区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地区、认可阿根廷里奥内格罗省以北地区(但不包括阿根廷北部长度约2200公里,宽度为15公里的边境区域)为“免疫无口蹄疫区”,根据我国对阿根廷上述地区口蹄疫疫情状况的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从阿根廷无口蹄疫地区(区划图见附件)进口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生产和加工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农业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609号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阿根廷无口蹄疫地区区划图

关闭】 【 】 【打印
相关政策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上海梨膏糖食品厂梨膏糖生产经营有关问题 (2011/3/31 9:26:00)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0/9/26 15:2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88号 (2009/11/25 9:55:00)
·农业部2009年第31周批发市场鲜活农产品交易情况周报 (2009/8/6 9:11:00)
·农业部2009年第31周主要农产品国际价格周报 (2009/8/6 9:11:00)
世界各国WTO-TBT日度通报
世界各国WTO-SPS日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