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 加拿大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3.2条和7.2条): |
2.负责部门: 卫生部 |
3.依据的条款:
|
4.覆盖的产品: 人用药品成分处方分类 |
HS: 30 |
其他: |
ICS: 11.120 | |
5.通报文件的名称: 食品药品法规》修正提案(意向通告—第1584号计划 - 目录F) |
页数: 3页 |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 |
6.内容概述: 本意向通告(NOI)旨在为《食品药品法规》目录F的第I部分修正案,修订萘普生及其盐的列表,在以口服每日剂量440毫克售出时允许非处方分类提供评议的机会。 “萘普生及其盐”目前列在目录F的第I部分,没有任何限定的措词或免除。这意味着为了在加拿大销售,目前所有浓度的萘普生及其盐都需要处方。 每日获得440毫克剂量的非处方萘普生及其盐,将为消费者缓解疼痛的适度自我治疗提供另一种选择。 目录F是要根据《食品药品法规》的第C.01.041 至 C.01.049项加以管理其销售的药品成分的列表。目录F的第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和兽用药品成分。目录F的第II部分列出需要处方的人用药品成分,但如果标签上标注作为兽药或其形式不适合人用的,不需要处方。 萘普生及其盐是一种用于治疗炎症和疼痛的非甾体抗炎药(NSAID)。 |
7.目的和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2008年3月1日的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第490-492页(英语和法语) |
9.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6至8个月内。 |
拟生效日期: 该措施批准的日期 | |
10.提意见截止日期: 2008/05/15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