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SPS/N/NZL/378 2007-9-10 07-3773
|
|
通 报
|
1.通报成员: 新西兰 |
2.负责机构: 新西兰农林部(MAF)。 |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巴氏杀菌乳(pasteurised milk)及水牛、旱牛、山/绵羊乳; 水牛、旱牛、山/绵羊热杀菌乳酪及水牛、旱牛、山/绵羊干酪(未杀菌)。 |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荷兰和大不列颠联合王国。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欧盟供人消费乳及乳类品的进口健康标准(提供英文,9页)。 |
6.内容概述: 本进口健康标准涉及新西兰进口的欧盟制造乳及乳类品。本文件依据欧盟/新西兰兽医协定附件V及允许进口和销售罗克福尔干酪及揉碎硬干酪的新西兰食品安全局修订食品标准提案:咨询程序及 邀请公众评议——2007年5月NZFSA第03/07号公众讨论文件” http://www.nzfsa.govt.nz/consultation/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