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4/12 17:25:00

        2007年第61号

    关于批准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永政文[2006]11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飞桥莴苣1号。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壤土、砂壤土,有机质含量大于1.5%,pH值6至7,海拔500m以下,水源充足、灌溉方便。

    (三)栽培技术。

    1.耕作制度:

    以菜-稻-莴苣、烟-稻-莴苣等水旱轮作。

    2.育苗:

    播种时间为10月初至12月中旬。苗龄25至35天,真叶5至6片。

    3.大田栽培:

    (1)定植密度:平畦栽培。每公顷种植密度不超过50000株。

    (2)肥水管理:

    每公顷氮肥用量折合纯氮不少于240公斤,磷钾肥用量按氮磷钾比例1:0.5:0.5,有机肥用量比例大于40%,不得施用硝态氮肥;苗期和莲座期每公顷用硼肥3.75公斤施叶面肥各一次。莲座期适当控制水分,团棵期、肉质茎形成期及时浇水灌溉,保证水分均匀。

    4.病虫害防治: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并严格控制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5.采收:顶叶与外叶齐平时7天内采收完成。

    (四)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指标:肉质茎呈长棒形、茎表皮绿白色略带淡紫色、茎肉色翠绿、香气味浓、叶紫绿色,表皮无裂痕,无空心,可食率75%以上。茎粗大于4厘米,茎长大于50厘米。

    2.理化指标:水分大于94%、粗纤维小于0.5g/100g、可溶性固形物大于4.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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