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4/12 17:25:00 |
2007年第61号 关于批准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永政文[2006]11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福建省永安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飞桥莴苣1号。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壤土、砂壤土,有机质含量大于1.5%,pH值6至7,海拔500m以下,水源充足、灌溉方便。 (三)栽培技术。 1.耕作制度: 以菜-稻-莴苣、烟-稻-莴苣等水旱轮作。 2.育苗: 播种时间为10月初至12月中旬。苗龄25至35天,真叶5至6片。 3.大田栽培: (1)定植密度:平畦栽培。每公顷种植密度不超过50000株。 (2)肥水管理: 每公顷氮肥用量折合纯氮不少于240公斤,磷钾肥用量按氮磷钾比例1:0.5:0.5,有机肥用量比例大于40%,不得施用硝态氮肥;苗期和莲座期每公顷用硼肥3.75公斤施叶面肥各一次。莲座期适当控制水分,团棵期、肉质茎形成期及时浇水灌溉,保证水分均匀。 4.病虫害防治:优先使用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并严格控制农药的安全间隔期。 5.采收:顶叶与外叶齐平时7天内采收完成。 (四)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指标:肉质茎呈长棒形、茎表皮绿白色略带淡紫色、茎肉色翠绿、香气味浓、叶紫绿色,表皮无裂痕,无空心,可食率75%以上。茎粗大于4厘米,茎长大于50厘米。 2.理化指标:水分大于94%、粗纤维小于0.5g/100g、可溶性固形物大于4.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永安莴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永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安莴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
【关闭】 【大 中 小】 【打印】 |
![]() |
相关政策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防止荷兰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1/4/7 9:5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第124号令) (2010/9/26 16:4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0年第99号 (2010/9/26 16:32:00) ·2009年度小麦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0/3/3 9:0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94号公告 (2009/10/10 9: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