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11/6/1 10:23:00

    卫规财发〔201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促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结合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好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自查和卫生系统内部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检查工作,并配合各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做好此次价格大检查工作。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doc 

关闭】 【 】 【打印
相关政策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意见的函 (2011/7/7 16:40:00)
·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 (2011/6/7 11:15:0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11/6/7 11:13:00)
·卫生部应急办关于做好输入性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防控工作 (2011/6/1 10:25:00)
·关于德国肠出血性大肠杆菌O104感染暴发的健康提示 (2011/6/1 10:24:00)
世界各国WTO-TBT日度通报
世界各国WTO-SPS日度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