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7/6 11:37:00 |
关于批准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宣化牛奶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宣化牛奶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化牛奶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请示》(政字〔2006〕11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春光乡、河子西乡、侯家庙乡以及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顾家营镇、大仓盖镇、东望山乡等6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牛奶葡萄。 (二)立地条件。 海拔高度600米至650米,土层厚度大于1米,地下水位1米以下,土壤pH值6.5至8,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1%。 (三)栽培管理。 1. 育苗:采用无检疫性病害优良母株上的枝条进行扦插繁殖。 2. 苗木定植: (1)定植时间:在4月中下旬。 (2)定植密度:每公顷苗木定植应控制在2100株。 3. 肥水管理: (1)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肥量应大于3.5吨。 (2)灌水:在葡萄出土后、花前10天、果实膨大期及防寒前应及时灌水。采前半个月应禁止施肥灌水。 4. 整形修剪: (1)整形方式:采用扇形和独龙干形整枝。 (2)修剪方法:长梢修剪和短梢修剪相结合修剪,每公顷留芽量控制在170000至18000个之间。 (3)产量控制:每公顷产量应小于30吨。 (四)采收。 采收时间在9月中下旬。 (五)质量特色。 1. 外观特征:果粉和果皮均薄,果肉脆,汁多,黄绿色,有清香味。 2. 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小于14度;可滴定酸含量小于0.47%;果粒重不小于7克。 三、专用标志使用 宣化牛奶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张家口宣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宣化牛奶葡萄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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