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报成员: 韩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3.2条和7.2条): |
2.负责部门: 卫生、福利与家庭事务部 |
3.依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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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覆盖的产品: 禁止销售儿童偏好食品及限制其广告 |
HS: 16;17;18;19;20;21;22 |
其他: |
ICS: 67. | |
5.通报文件的名称: 儿童膳食生命安全管理特别法案实施法令草案。儿童膳食生命安全管理特别法案实施细则草案 |
页数: |
使用语言: | |
6.内容概述: — 在学校周围200米内指定并管理“儿童食品安全保护区” (“绿色食品区”); — 禁止学校的自动售货机和小卖部销售可能导致儿童肥胖或营养失衡的高热量、低营养儿童偏好食品; - 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违反公共利益的诱导性好奇食品; - 高热量、低营养儿童偏好食品,如全国范围内超过100家的连锁餐饮店生产和销售的汉堡包和比萨饼,应说明其营养物质; - 下午5点至9点限制播出高热量、低营养儿童偏好食品的电视广告; - 提出了营养物质均衡的优质食品绿色标签制度。 |
7.目的和理由: 防止儿童肥胖及营养失衡 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 |
8.相关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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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提意见截止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