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对河阴石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 ||||||||||||||||||||||||||||||||||||||||||||||||||||||||||||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6/8 13:36:00 | ||||||||||||||||||||||||||||||||||||||||||||||||||||||||||||
关于批准对河阴石榴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河阴石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界定的报告》(荥政文[2006]19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荥阳市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汜水镇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豫软籽1号及其芽变(不包含硬籽芽变)。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轻沙壤土,厚度≥1米,pH值在7.0至7.5之间,有机质≥1.0%,地下水位1米以下。 (三)栽培技术。 1.育苗技术:从优良母株上选取1至2年生枝条,采用扦插或嫁接的方法进行繁殖,苗木质量应达到根系完整、无病害,高度≥0.7米,地径≥0.06米。 2.栽植时间:春季与秋季。 3.栽植密度:每公顷1665株以下。 4.土肥水管理: (1)土壤管理:采用树盘覆盖、行间生草等措施。 (2)施肥: ①施基肥:在秋季果实采收后,以腐熟的优质有机肥为主,每公顷幼树施15吨以上,成龄树施22.5吨以上。 ②追肥:根据树体和果实发育状况适时追肥,全年化学肥料施用总量每公顷幼树施1.5吨以下,成龄树施2.5吨以下。 (3)浇水:根据土壤墒情适时浇水,果实成熟前15天至采收禁止浇水。 (4)防治病虫害:以加强栽培管理、生物防治为主。 5.整形与修剪: 采用自然纺锤形或自然开心形,冬季修剪与夏季修剪相结合,调整树体结构,确保通风透光。树冠高度≤2.2米,总枝量每公顷60万以下,生长枝与结果枝比例1:1,叶面积指数≤4。 (四)采收、分级与包装。 1.采收:根据果实成熟度、用途和市场需求综合确定采收期,一般在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2.分级: 河阴石榴分级标准###
(五)质量特色。 1. 感观特色:
2. 理化指标: 单位:每100克含量
三、专用标志使用 河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河阴石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
【关闭】 【大 中 小】 【打印】 |
![]() |
相关政策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防止荷兰低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11/4/7 9:5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局第124号令) (2010/9/26 16:4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公告2010年第99号 (2010/9/26 16:32:00) ·2009年度小麦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0/3/3 9:00:0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94号公告 (2009/10/10 9:3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