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08年第14号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8/8/11 17:08:00 |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08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08-08-05 为规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监控化学品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均应依照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 年第29号令)的规定执行。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
【关闭】 【大 中 小】 【打印】 |
相关政策 | |
·商务部2010/2011榨季第五批国产白砂糖竞卖的公告 31号公告 (2011/6/1 10:27:00) ·商务部组织开展“蔬菜卖难紧急救助行动” (2011/5/4 17:02:00) ·财政部、商务部正式确定第二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 (2011/5/4 17:01:00)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57号 (2010/9/26 16:21:00) ·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58号 (2010/9/26 16: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