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8/5/13 17:09:04
 
                                        签证
 
定义
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

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

概述

大多数的签证,是在一个人所持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签注(盖章),或贴上一张标签,盖章或标签带有清晰的说明文字,指明持有人进入该国的事由、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许可。

签证制度是国家主权的象征,是一个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的公民进行入境实施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以此达到维护国家安全及国内社会秩序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给外国人的签证,是以外国给其本国国民的待遇是否平等互惠为原则,为两国国民彼此往来给予同等的优惠和便利。

各国签证种类有所不同,但一般依据入境事由可分为外交、公务、礼遇、旅游、过境、入境、居留签证等;依据入境次数可分为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签证;依据使用人数可分为个人签证和团体签证:依据为持有人提供的方便,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等。

一个人如果想出国旅行、定居或者留学、结婚等,除了需要持有护照以外,还应该持有相应的签证。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和加拿大的移民签证是一张A4大的纸张,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签证一般来说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有效力。

对外国人,一般均是根据申请者的身份和入境目的发给不同的入境签证,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因签证种类不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对以短期居留为目的的申请限制较少,等待批准的时间也较短。对以长期居留为目的,申请则限制较多,待批的时间也较长。一个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无条件入境的义务(有条约者除外),一个外国人也没有要求一国政府允许他入境的权利。一个主权国家对外国人入境永远是有条件限制的。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关系的发展,旅游业的兴旺,许多国家的签证规定趋于简化。各国之间也有互免签证或简化签证手续的协议。

签证的有效期

签证的有效期,是指从签证签发之日起到以后的一段时间内准许入境,超过这一期限,该签证就是无效签证。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约有效期一般都比较短。
签证的停留期

签证的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入境该国后准许停留的时间。它与签证有效期的区别,在于签证的有效期是指签证的使用期限,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人可出入或经过该国。如某国的人、出境签证有效期为3个月,停留期为l5天,那么,这个签证从签发日始3个月内无论哪一天都可以入、出该国国境,但是,从入境当日起,到出境当日止,持证人在该国只能停留15天。有的国家签发必须在3个月之内入境,而入境后的停留期为1个月;有的国家签证入境期限和停留期是一致的。如美国访问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都是3个月,即在3个月内入境方为有效,入境后也只能停留3个月。签证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或者3个月;最长的一般为半年或者1年以上,如就业和留学签证;最短的为3天或者7天,如过境签证。
签证的有效次数

签证除了有效期、停留期之外,还规定有效次数。一般分为一次有效签证、两次和多次有效签证等。签证的有效次数是指该签证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就失效。两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两次。多次有效签证,即在签证有效期内持照人可以多次出、入其国境。例如澳大利亚、印度的旅游签证有的是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允许多次入出境。有些国家受雇签证也是多次入境有效。当然签发何种签证,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次数多少,签证机关是根据入境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的。
申办签证的程序

  办理外国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l)递交有效的护照。
  (2)递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例如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3)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多数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果拒绝,也会通知申请者。
  (7)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递交签证申请的时候就要先缴纳费用,也个别国家是签证申请成功的时候才收取费用。一般而言,移民签证费用略高,非移民签证费用略低。也有些国家和地区的签证是免费的。
申办外国签证的途径
  同中国已建交的国家中,大部分都已在中国建立了大使馆或领事馆。大使馆设在首都北京,总领事馆设在经济发达和人口较多的城市,如上海、广州、沈阳、成都等。一些尚未建立使领馆的国家,或在香港设有领事馆,或会委托其他办事处代办签证事务。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大致有三种途径:
  (1) 本人直接向外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
  (2) 委托中国旅行社的签证处申请办理(一般只限旅游签证);
  (3) 由外国亲友直接向该国移民局申请签证。

  以上三种方式的采用要视情况而定。如本人情况熟悉,大使馆又受理个人申请的,可以本人直接向该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馆申请签证。有的国家在中国没有开设大使馆,则应由国外亲友在当地办理入境许可证明,获得批准后,再由亲属寄给申请者,申请者即可持护照和寄回来的签证,开始出国旅程。

  外国驻华领事馆负责办理其领区范围内人员申请前往他们国家的签证。因此,申办签证的人士,应事先了解前往国家驻华大使馆、领事馆及管辖地区。
签证的作用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必备的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否则,是不可能成行的。

签证的种类
    签证一般按出入境性质分为:出境签证,入境签证,出入境签证,入出境签证,再入境签证和过境签证等六种类别。

    有的国家(地区)根据申请签证者的入境事由, 把颁发的签证分为: 外交签证、公务签证、移民签证、非移民签证、礼遇签证、旅游观光签证、工作签证、留学签证、商务签证以及家属签证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官员)签证和普通签证。

    我国现行的签证有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等四种。

几种签证介绍种类介绍

      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反签证
     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华使领馆。驻华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目前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口岸签证
     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目前,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互免签证
     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
签证代号
    有些国家为了便于识别和管理,根据申请签证者的不同事由,用各种不同的字母代号标明在所签发的签证上。这种字母代号就是签证代号。

    目前使用签证代号最多的是美国,其中非移民签证代号有18种之多,每个种类再细分为多项。简介如下:

    (1)A类签证(即外交公务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A-1:外国政府派驻美国的大使、公使、职业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家属成员;

    A-2:外国政府的其他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A-3:A-1和A-2类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2)B类签证(即商务旅游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B-1:以经商贸易、考察访问等处理有关事务为目的的短期逗留人员;B-2:短期探亲访友、旅游观光者。

    (3)C类签证(即过境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C-1:过境的外国人;     

    C-2:过境去联合国纽约总部的外国人;     

    C-3:过境的外国政府官员、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

    (4)D类签证(即机组人员,海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各国国际航班上的机组人员和轮船上的海员。

    (5)E类签证(即国际条约或协议投资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E-1: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经商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E-2:根据国际条约或协议在美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6)F类签证(即留学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F-1:留学者(即自费留学者);     

    F-2:F-1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7)G类签证(即国际组织员工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G-1: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首席常驻代表、代表下属的工作 人员及上述人员的家属成员;

    G-2: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派驻国际机构组织的其他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3:政府未承认的外国政府国际机构组织的代表及其家属成员或者非国际机构组 织成员的外国政府代表及其家属成员;

    G-4:国际机构组织官员,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G-5:上述G1-G4签证获得者的随从、仆人、私人雇员及其家属成员。

    (8)H类签证(即临时雇员及接受训练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H-1: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2:因国内所缺乏的某种工种或职业而临时工作的外国人;

    H-3:接受各种培训的外国人;     

    H-4:上述H-1~H-3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9)I类签证(即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为:

    驻美国的各国新闻、广播、电视等组织机构的代表、记者及其配偶和子女。

    (10)J类签证(即交换访问学者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J-1:根据政府批准的双边交换访问学者计划派遣的留学生、进修生及各种科学 研究人员;

    J-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1)K类签证(即结婚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K-1:须赴美国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外国人;     

    K-2:签证获得者的成年子女。

    (12)L类签证(即跨国公司职员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L-1:美国跨国公司在外国的子公司、办事机构或国际企业派驻美国临时工作的人员;

    L-2:签证获得者的配偶和子女。

    (13)M类签证(即非学术性留学生签证)的签发对象为到美国职业大学或所在学院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外国学生。

    (14)N类签证(即某些特殊移民的随同父母和孩子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某些国际组织的工作人员在美国任职期间所携带的家属(父母和孩子)。

    (15)O类签证(即具有杰出才能的人员的签证)的签发对象分别为:

    O-1:在科学、教育或商贸、体育、文艺方面受到国内或国际公认的人士;

    O-2:上述体育或文艺人士的随员。

    (16)P类签证(即杰出的娱乐行业和体育界人才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杰出的娱乐行业的表 演人员、参加比赛的杰出运动员中的个人或团体。

    (17)Q类签证(即文化交流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参加文化交流的人士。

    (18)R类签证(即宗教工作者的签证)的签发对象为短期赴美进行职业性宗教工作的人士 。

    (19)国防科研项目工作人员签证的签发对象与美国政府有国家防御平等互惠条约的国家所委派的工作人员(无签证代号)。

    (20)残疾人教育工作签证的签发对象为赴美进行残疾人教育培训项目的人士(无签证代号)。

    此外,我国的签证也有许多代号,这些代号的签发对象分别是:

    (1)C:表示持证人为乘务人员等的签证;     

    (2)D:表示来华定居的签证;     

    (3)F:表示来华经商或访问的签证;     

    (4)G:表示过境签证;     

    (5)L:表示来华旅游或探亲的签证;     

    (6)X:表示来华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签证;     

    (7)Z:表示来华工作或就业的签证;     

    (8)W:表示签发给驻华外交机关或领事机关的成员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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