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政府采购不得擅购进口产品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8/1/16 13:42:00
    政府部门不得擅自采购进口产品。财政部昨日下发通知,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通知规定,采购人申请支付进口产品采购资金时,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的审核文件,否则不予支付资金。政府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时,应当优先购买向我方转让技术、提供培训服务及其他补偿贸易措施的产品。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技术装备和重大产业技术的,应当出具发改委的意见;拟采购国家限制进口的重大科学仪器和装备的,应当出具科技部的意见。

    因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原有采购项目的,根据通知,将不需要重新审核,但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采购人未获得财政部门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相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财政部)
关闭】 【 】 【打印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71-88915870
相关参展日志
·进口激增玉米不会沦为“大豆第二 (2012/4/26 11:28:00)
·美国证实销售48万吨玉米,可能销 (2012/4/25 10:56:00)
·美湾玉米出口升水上扬,因供应紧 (2012/4/25 10:45:00)
·2012年巴西猪肉产量将增加 (2012/4/25 10:17:00)
·南海调味品首次出口欧盟 (2012/4/20 10:08:00)
精品展会
2019土耳其国际食品配
由欧洲博闻公司主办的“Fi”食品...
2017年欧洲食品配料、
【展会简介】 欧洲食品配料展(...
2017年美国食品科技展
展会简介:美国食品科技展览会IF...
2017年印度食品配料展
【展会简介】印度食品配料展(Fi...
2017 印度海德拉巴国际
展会简介: 印度海德拉巴国际畜...
本网动态
参展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