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PS/N/BRA/373 2007-12-14 07-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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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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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报成员: 巴西 |
2.负责机构: 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 |
3.所覆盖产品(提供在WTO备案的国家目录中指定的关税条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商品系统编号(ISC): 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HS-4) 0102及0106。 |
4.只要相关或可行,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所有国家 |
5.通报文件的标题、语言及页数: 2007年10月31日签发的第49号标准指令,公布于2007年11月1日第211号官方公报第I节,第1页。全文可从以下互联网址下载:http://extranet.agricultura.gov.br/sislegis-consulta/consultarLegislacao.do?operacao=visualizar&id=18178 (仅提供葡萄牙文,1页) |
6.内容概述: 本通报法规规定了对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通报所应遵循的程序,按照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生产链追溯系统(SISBOV),批准的企业应对参加集市、展览会、拍卖会及任何其它临时集散地活动的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注册。 以上活动应按1994年10月18日第162号部级令规定程序获得事先批准,并输入到SISBOV国家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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