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7家企业获得对俄罗斯出口大米定点加工资格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07/12/18 11:41:00


  日前,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从全省257家大米加工企业中精选出27家作为黑龙江省对俄罗斯出口大米的定点加工企业,这意味着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只有这27家定点企业按照标准和要求生产加工的大米才可对俄罗斯出口。

    据了解,这27家对俄出口大米定点加工企业是黑龙江检验检疫局遵照中俄双方植检机构签订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第85号公告关于“公司+基地+标准”的要求,依据各企业对俄出口大米加工能力和企业内控水平而确定的。确定的27家企业是全省范围内规模大、加工能力强、诚信度高、管理规范的行业标杆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对俄罗斯出口大米质量,确保出口大米安全,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制定了《对俄出口大米加工企业水稻种植基地备案要求》,要求对俄出口大米定点加工企业要管好基地,全面建立对俄出口大米水稻种植基地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即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基地或地块种植的稻谷,不允许用于生产加工对俄罗斯出口大米;基地经营者要按照对俄出口大米质量控制要求及大米加工企业的要求实施标准化农业生产,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大米加工企业要负责实施水稻种植的全程监督。种植备案基地还要按照《对俄出口大米水稻生产基地关键控制点与复合性规范》进行重点控制,按照《对俄出口大米水稻生产基地使用手册》的要求做好各项记录。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大米加工企业的监管,对基地生产水稻的种植、管理、收割、储存要进行全过程监管,同时建立有效的产品溯源制度,确保对俄出口大米必须是来自生产基地当年产的水稻;还要对出口俄罗斯大米实施全程监装,监管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企业,暂停其加工出口大米资格,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定点加工企业的资格。

    据悉,黑龙江检验检疫局与相关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各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与辖区内的对俄出口大米定点加工企业分别签署了《对俄出口大米责任状》和《质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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