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暂停进口部分俄罗斯海洋捕捞产品及其加工品 |
全球食品展会网 2010/1/28 9:24:00 |
水产品加工企业请注意:欧盟暂停进口部分俄罗斯海洋捕捞产品及其加工品 为此,农业部渔业局提醒我国水产品加工企业注意,如已进口俄罗斯2010年1月1日前捕捞的受《条例》管制的原料并希望将其加工品出口欧盟,则应根据进口商要求,通过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下称流加协会)办理《海洋捕捞产品原料声明》,以证明其为2010年以前捕捞的产品。办理此声明的企业必须妥善保存能证明或推断其捕捞日期的贸易单据,如原料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原料进口提单复印件等,以备欧盟核查。具体办理手续可在流加协会网站(www.cappma.org)查询。 如我国企业已进口俄罗斯2010年1月1日及以后捕捞的受《条例》管制的原料,则产品目前只能销往欧盟以外的市场。 资料链接:为打击全球的非法捕鱼活动,阻止相关渔获物及其加工品进入欧盟市场,欧洲理事会于2008年9月29日通过《关于建立共同体系统以预防、阻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条例》,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检查进入欧盟市场的部分海洋捕捞产品的合法捕捞证明文件。不受《条例》限制的产品主要包括:淡水渔业产品;从鱼苗或幼体养殖的水产养殖产品;观赏鱼类;活牡蛎;鲜活、新鲜或冰鲜的扇贝,包括皇后扇贝,栉孔或海扇或扇贝属;冷冻的大扇贝;新鲜或冰鲜的其他扇贝;贻贝;不是来自海洋的螺类等。 合法捕捞证明文件包括合法捕捞证明和加工厂声明两种形式。合法捕捞证明是指为本国渔船(含远洋渔船)合法捕捞产品输欧出具的证明。加工厂声明是指为本国企业加工来自其他国家的原料后产品输欧出具的证明。目前,包括中国、挪威、日本在内的100多个国家的渔业主管部门都已在欧盟备案,获得了为本国企业办理合法捕捞证明确认及加工厂声明认可的资格。
|
【关闭】 【大 中 小】 【打印】 |
免责声明: 1、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或提供稿费!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571-88915870 |
![]() |
相关参展日志 |
·进口激增玉米不会沦为“大豆第二 (2012/4/26 11:28:00) ·美国证实销售48万吨玉米,可能销 (2012/4/25 10:56:00) ·美湾玉米出口升水上扬,因供应紧 (2012/4/25 10:45:00) ·2012年巴西猪肉产量将增加 (2012/4/25 10:17:00) ·南海调味品首次出口欧盟 (2012/4/20 10:08:00) |
![]() |
2019土耳其国际食品配 |
由欧洲博闻公司主办的“Fi”食品... |
![]() |
2017年欧洲食品配料、 |
【展会简介】 欧洲食品配料展(... |
![]() |
2017年美国食品科技展 |
展会简介:美国食品科技展览会IF... |
![]() |
2017年印度食品配料展 |
【展会简介】印度食品配料展(Fi... |
![]() |
2017 印度海德拉巴国际 |
展会简介: 印度海德拉巴国际畜... |